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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對製造者或進口者之廠(場)區、成品儲槽、油庫、銷售地點或其他公私場所,查核相關資料或檢測燃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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