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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進口許可文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許可文件之有效期間。
二、基本資料:公司名稱及住址、公司負責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地址。
三、許可內容:進口之燃料種類、數量、品質及成品儲槽。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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