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進口許可文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許可文件之有效期間。二、基本資料:公司名稱及住址、公司負責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地址。三、許可內容:進口之燃料種類、數量、品質及成品儲槽。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