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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曲軸箱、油箱及化油器排放碳氫化合物(HC)之標準,規定如下表:┌──┬──┬──┬────┬──┬─────────────┐│交通│污染│施行││排放│││工具│││適用情形││備註││種類│物│日期││標準││├──┼──┼──┼────┼──┼─────────────┤│汽油│曲軸│發布│新車型審│不得│一、發布日以後出廠之國產車││及替│箱吹│日│驗│排放│及裝船之進口車,須符合││代清│漏氣││新車檢驗│到大│本標準。
││潔燃│中H│││氣│二、測定方法依CNS11496。
││料引│C││││││擎汽├──┼──┼────┼──┼─────────────┤│車│曲軸│一百│新車型審│不得│一、新車型審驗須耐久測試後│││箱吹│零一│驗│排放│,仍符合本標準,耐久測│││漏氣│年十│新車檢驗│到大│試里程、排放控制系統有│││中H│月一││氣│效使用期限及保證期限依│││C│日│││前條一百零一年十月一日│││││││施行之排放標準備註規定│││││││。
│││││││二、一百零一年十月一日以後│││││││出廠之國產車及裝船之進│││││││口車,須符合本標準。
│││││││三、測定方法依「汽油汽車蒸│││││││發排放測試方法與程序」│││││││。
│││││││四、一百零一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已取得合格證明之既│││││││有車型,可生產、製造(│││││││國產車以出廠日為準)或│││││││進口(進口車以裝船日為│││││││準)至一百零二年九月三│││││││十日。
││├──┼──┼────┼──┼─────────────┤││油箱│七十│新車型審│每次│一、七十七年七月一日以後出│││、化│七年│驗│測試│廠之國產車及裝船之進口│││油器│七月│新車檢驗│2克│車,須符合本標準。
│││蒸發│一日│││二、測定方法依CNS11534│││氣中││││或美國SHED方法。
│││HC││││││├──┼──┼────┼──┼─────────────┤││油箱│八十│新車型審│每次│一、新車型審驗須耐久測試八│││、化│一年│驗│測試│萬公里仍須符合本標準。
│││油器│八月│新車檢驗│2克│排放控制系統有效使用期│││蒸發│一日│││限及保證期限同為五年或│││氣中││││八萬公里。
│││HC││││二、符合七十九年七月一日排│││││││放標準之新車型於八十一│││││││年八月一日以後出廠之國│││││││產車及裝船之進口車,須│││││││符合本標準。
│││││││三、測定方法依CNS11534或│││││││「汽油車測試程序與測試│││││││方法」中SHED方法。
││├──┼──┼────┼──┼─────────────┤││油箱│八十│新車型審│每次│一、新車型審驗須耐久測試八│││、化│四年│驗│測試│萬公里仍須符合本標準。
│││油器│七月│新車檢驗│2克│排放控制系統有效使用期│││蒸發│一日│││限及保證期限同為五年或│││氣中││││八萬公里。
│││HC││││二、八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出│││││││廠之國產車及裝船之進口│││││││車,須符合本標準(及1│││││││995車型年)。
│││││││三、測定方法依「汽油車測試│││││││程序與測試方法」中SHE│││││││D方法。
││├──┼──┼────┼──┼─────────────┤││油箱│一百│新車型審│每次│一、新車型審驗須耐久測試後│││、化│零一│驗│測試│,仍符合本標準,耐久測│││油器│年十│新車檢驗│2克│試里程、排放控制系統有│││蒸發│月一│││效使用期限及保證期限依│││氣中│日│││前條一百零一年十月一日│││HC││││施行之排放標準備註規定│││││││。
│││││││二、一百零一年十月一日以後│││││││出廠之國產車及裝船之進│││││││口車,須符合本標準。
│││││││三、測定方法依「汽油汽車蒸│││││││發排放測試方法與程序」│││││││。
│││││││四、一百零一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已取得合格證明之既│││││││有車型,可生產、製造(│││││││國產車以出廠日為準)或│││││││進口(進口車以裝船日為│││││││準)至一百零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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