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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空氣品質惡化警告發布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空氣品質惡化警告之等級,執行防制措施;警告區域內公私場所應執行其防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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