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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會務;副執行秘書一人及工作人員若干人,辦理所任事務,均由召集人就本署現職人員派兼之。
必要時得依規定聘用顧問、專業及技術人員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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