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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空氣污染防制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指定或委託(任)專責機關(構),辦理空氣污染訓練及防制之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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