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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公私場所辦理監測設施設置計畫書、監測措施說明書、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連線計畫書及連線確認報告書之項目內容,應符合附錄十一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以網路傳輸方式傳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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