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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空氣污染物驗證核章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汽車進口者或製造者應取得車型合格證明或逐車合格證明,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驗證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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