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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低碳產品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獎勵之對象,為生產低碳產品之事業,且申請日前一年內無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因違反環境保護法令而受按日連續處罰、勒令歇業、停工或停業處分。
二、因違反環境保護法令而受前款以外之處分,次數逾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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