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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復工試車評鑑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空氣品質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公私場所申請試車時,應將試車計畫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所指定之公開網站,供利害關係人或公益團體於試車計畫公開後七日內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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