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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處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所長綜理所務,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所長襄助所長處理所務;其他各單位主管人員就其主管事務或奉命辦理事項,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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