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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司

法規章節: 第11條

長照機構收受第八條第五款評鑑結果之通知後,其有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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