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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派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司

法規章節: 第5條

公益監察人之派任起迄時間,得免與長照機構財團法人監察人之任期一致;並以派任二屆,每屆四年為限。
主管機關就其指派之現任公益監察人之名冊,應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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