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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司

法規章節: 第33條

長照機構法人應揭露最近二年度之財務資訊:一、重要財務比率分析。
二、其他足以增進對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或其變動趨勢之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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