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第六條第一款第一目資產負債表,其內容如下:一、資產:(一)流動資產。(二)非流動資產。二、負債:(一)流動負債。(二)非流動負債。三、淨值:(一)長照機構財團法人:1.永久受限淨值。2.暫時受限淨值。3.未受限淨值。4.淨值其他項目。(二)長照機構社團法人:1.資本。2.資本公積。3.保留盈餘(或累積虧損)。4.淨值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