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司

法規章節: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就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長照機構)之長照服務,提供各類型資源之獎勵及補助(以下簡稱獎助);並對離島偏鄉、原住民族及其他長照服務資源不足地區,優先予以獎助。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