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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長期照顧司

法規章節: 第6條

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間為六年;其有效期限,自證明文件所載日期之次日起算滿六年之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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