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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
除事蹟特著者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
同一事蹟,不得授予兩種獎章。
前項獎章之式樣及圖說,依附表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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