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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評鑑小組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其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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