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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通報流程及檔案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辦法所定事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相關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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