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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通報協助與資訊蒐集處理利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邀集第六條提供服務相關機關,定期召開業務聯繫會報,一年至少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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