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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會福利機構及法人執行身心障礙者監護或輔助職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各級政府社政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辦理執行監護或輔助職務之相關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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