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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接受前條第一款之補助對象為三歲以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
前項補助對象因傷病住院期間年滿三歲者,得繼續接受補助至出院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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