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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安置及教養機構應以獨立設置為原則,兼辦其他類型機構業務者,應報請主管機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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