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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托嬰中心不得以兒童係發展遲緩、身心障礙或其家庭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為理由拒絕收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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