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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人員不適任資格認定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機構主管機關認機構人員有前條不適任之情形者,應通知機構依本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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