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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住宿機構依其服務提供時間分為二類:一、全日型住宿機構:提供身心障礙者二十四小時服務之機構。
二、夜間型住宿機構:提供身心障礙者夜間住宿之機構。
前項機構業務具醫療性質者,其設施及人員應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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