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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服務需求之評估結果,提供個別化、多元化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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