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輔具資源整合與研究發展及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公私立學校、機構或團體推動輔具資源整合推廣及建置輔具資訊交流平台,彙整輔具相關之福利措施、學術成果、實務服務、產業發展及相關資訊。
前項工作彙整之資訊應透過多媒體、文宣或辦理研習活動等方式進行宣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