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身心障礙者專用汽車停車位之長度及寬度,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及準用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辦理;其為路邊停車位,而與連接路外人行道或騎樓有高低差時,應設置斜坡道,其坡度不得超過一比十二,以內切式設置者,側坡坡度並不得超過一比八。
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之寬度應在二.三公尺以上,長度應在二公尺以上。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