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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身心障礙者自付部分保險費補助之標準如下:一、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
二、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一。
三、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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