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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家庭關懷訪視及服務應製作訪視紀錄。
前項服務於必要時,應轉介相關專業團體或機構,提供後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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