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條復康巴士服務提供單位提供服務,應辦理下列事項:一、提供交通服務相關資訊,供選擇服務之參考。二、接受申請使用車輛時,應秉持公平公開原則。三、應有服務控管及查核機制。四、每次出車需列冊記錄。五、應有駕駛員進用及管理機制。六、車型、車齡應依規定辦理,並定期車輛維修保養與清潔維護機制。七、應投保車輛第三人責任險及乘客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