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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村(里)長及其他任何人知悉身心障礙者有本法第七十五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前條規定方式或其他任何方式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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