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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經許可設立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因可歸責於該機構之事由,致未能於一年內開始營運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設立許可,並註銷其設立許可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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