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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老人福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主管機關應置專責人員辦理本法規定相關事宜;其人數應依業務增減而調整之。
老人福利相關業務應遴用專業人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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