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條退休準備服務由下列單位提供: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四、退休前所屬之服務單位。五、社區大學。六、社會教育機構。七、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