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條輔具服務內容如下:一、輔具需求評估,並提供個別化服務。二、購置輔具後之檢測評估。三、輔具使用之專業指導或訓練服務。四、輔具諮詢服務。五、輔具維修服務。六、輔具回收服務。七、輔具租借服務。八、輔具教育及宣導服務。九、輔具展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