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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44條

社區式復健服務提供單位應配備必要之設施設備,且所置社區式復健服務業務主管應具有醫事或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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