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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07條

社交活動服務內容如下:一、依住民體能與興趣提供休閒及娛樂活動之指導。
二、舉辦文康活動或團體工作,增加住民人際互動。
三、協助住民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加強與社區居民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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