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條膳食服務內容如下:一、提供住民營養狀況與需求之篩檢及評估。二、視住民個別狀況與需求,設計及提供個人化飲食。三、提供營養諮詢及飲食衛教。四、提供營養、衛生且多變化之菜色。五、對於進食能力不佳住民,提供輔助器具或協助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