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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老人健康檢查保健服務及追蹤服務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老人健康檢查、保健服務及追蹤服務,屬於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檢查項目者,經費由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支付;非屬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檢查項目者,經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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