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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格導盲導聾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掌握轄區內合格犬、幼犬之使用情形,並宣導本法第六十條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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