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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格導盲導聾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前條所發給之相關證件資料,訓練單位應造冊建檔管理。
第八條核發之證件資料,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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