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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記帳憑證,應按日或按月彙訂成冊,並加製封面;封面上應註明冊號、起迄日期及頁數。
前項記帳憑證,應妥善保存,以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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