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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國性社會福利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社福法人應根據原始憑證,編製記帳憑證,並根據記帳憑證,登入會計帳簿。
但整理結算與結算後轉入帳目及其他相關事項,得不檢附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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