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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申請本辦法所定補助項目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
二、身分及戶籍證明文件。
三、其他必要之證明文件。
委託他人辦理前項申請者,應填具委託書;受委託之他人並應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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