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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長期照顧機構式服務之審核及補助基準如下:一、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之重度失能老人,全額補助。
二、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之中度失能老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家庭支持情形,確有進住必要者,得專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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