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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每季終了次月十日前,將該季領取本津貼之相關統計資料登入內政公務統計報表網際網路報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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