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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癌症診療品質保證措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國民健康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癌症醫療品質小組每年應指定二項以上之改善主題,並將其列入品質改善計畫內。
改善癌症存活率應列為前項改善主題之一,並每年針對不同癌症分析存活率。
癌症醫療品質小組對第一項所指定之每一改善主題,皆應定義一個以上的品質測量方法,並據以辦理審核及評估其達成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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